文脉·阅微草堂笔记

首页 › 滦阳续录五·第一则

滦阳续录五·第一则

滦阳续录卷廿三 · 256 字

戴东原言,其族祖某,尝僦僻巷一空宅。久无人居,或言有鬼。某厉声曰:“吾不畏也。”入夜,果灯下见形,阴惨之气,砭人肌骨。一巨鬼怒叱曰:“汝果不畏耶?”某应曰:“然。”遂作种种恶状,良久,又问曰:“仍不畏耶?”又应曰:“然。”鬼色稍和曰:“吾亦不必定驱汝,怪汝大言耳。汝但言一‘畏’字,吾即去矣。”某怒曰:“实不畏汝,安可诈言畏?任汝所为可矣!”鬼言之再四,某终不答。鬼乃太息曰:“吾住此三十余年,从未见强项似汝者。如此蠢物,岂可与同居?”奄然灭矣。或咎之曰:“畏鬼者常情,非辱也。谬答以畏,可息事宁人。彼此相激,伊于胡底乎?”某曰:“道力深者,以定静祛魔,吾非其人也。以气凌之,则气盛而鬼不逼﹔稍有牵就,则气馁而鬼乘之矣。彼多方以饵,吾幸未中其机械也。”论者以其说为然。

本 则 所 涉

主题: 鬼神狐魅 · 奇闻异术

志怪: 鬼 · 怪

口径: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本则所涉的志怪、地点、主题、人物均为逐字命中,未作推断。数据来源: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维基文库整理,简体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