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都邑 | 都邑

后唐庄宗

卷 14 | 帝王部 · 都邑门 · 都邑 | 15 段 · 1708 字

原 文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四月,即位于魏州。是月,升魏州为东京,改元城县曰兴唐,贵乡县曰唐晋,都督府曰兴唐府。以太原为西京,镇州为北都。

十二月壬申,敕:“汴州伪庭所立殿宇诸门,并去牌额,复本名。其宣武军额置于咸安门,所在宫苑即充行宫。应有不合安鸱吻处,并可去之。”

二年正月丁未,敕:“朝元殿北是明堂殿,伪梁改为朝元殿,今复旧名。其崇勋殿宜改为中兴殿,应顺门改为永曜门,太平门改为万春门,通政门改为广政门,凤鸣门改为韶和门,万春门改为中兴门,解卸殿改为端明殿。”

八月,敕:“三川奥壤,四海名区,为帝王光宅之都,乃符瑞荐臻之地。周朝始建,卜年遂启于延洪;汉室中兴,即土是图于远大。咸兹建极,至我本朝,壮丽可观,浩穰为最。千门万户,蔚为富庶之乡;接庑连甍,宛有升平之俗。而自伪梁僭逆,诸夏凭陵,寻干戈而虐用蒸黎,恣涂炭而毒流草木,依凭兔苑,啸聚枭巢,遂令辇毂之间,鞠兴芜没之叹。朕自削平大憝,纂嗣丕图,重兴卜雒之都,永启朝宗之会。将资久远,须议葺修,务令壮观于九重,实在骈罗于万户。京城应有空闲地,任诸色人请射盖造。藩方侯伯、内外臣寮,于京邑之中无安居之所,亦可请射,各自修营。其空闲有主之地,仍限半年,本主须自修盖。如过限不盖屋宇,亦许他人占射。贵在成功,不得虚占。”

是月辛巳,诏曰:“朕刷荡妖氛,收复京辇,三灵胥悦,万国骏奔。凡在照临,毕同欣戴。或出司土宇,入觐朝廷,若无列第于神州,何表爱君之诚节?诸道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等,并宜令雒京修宅一区。既表皇居之壮丽,复佳清雒之浩穰。因我后之化家,睹群居之恋阙。”

壬午,西都奏重修华清宫温汤屋宇。

三年三月,详定院奏:“近并魏州为东京,简诸道州县,须先定两府,始可各定官品。未审依故事,京兆、河南为两府,太原、兴唐为次府?天复以兴王之地,别有进止。”

敕:“不唯府额各定于等差,兼亦都名须正于升降。将为经久之制,宜遵固本之文。本朝故事,雍州为西京京兆府,雒州为东都河南府,是谓京都两府。并州旧为北都太原府,在两府之次。近以中兴大业,以魏州为东京兴唐府,权为东京。为雒京,窃以雒京历代帝王之都,四方朝贡所便,爰自汉、魏,迄于隋、唐,方建都城,是比宸极。宜依旧以雒京为东都,魏州改为邺都,兴唐府与北京太原府并为次府。岂独设官分职,命秩免惑于有司;抑亦画界分疆,取则无违于故事。”

四月壬寅,武德使上言,重修嘉庆殿,请丹漆金碧以营之。帝曰:“此殿为火所废,不可不修,但务宏壮,何烦华侈?”寻改为广寿殿。

六月壬戌,敕河南府开永通、厚载二门。应京城内空闲地,如本主有力,即速令盖造;若不修营,即许诸色人请射起屋。

其月,左谏议大夫崔忻上言曰:“臣伏见雒都顷当制葺之初,荒凉至甚,才通行迳,遍是荆榛。此际集人开耕,便许为主,或农或圃,逾三十年。近岁居人渐多,里巷颇隘,须增屋室,宜正街坊。都邑之制度既成,华夏之观瞻益壮。因循未改,污浊增深。窃惟旧制,宫苑之侧,不许停秽恶之物。今以菜园相接宗庙祠宇、公府民家,秽气薰蒸,甚非蠲洁。请议条制,俾令四方则之。”

八月,左补阙杨途奏:“明君举事,须合前规。窃见京城之内,尚有南州、北州,纵市井不可移改,城池即宜毁废。复见都城旧墙,多已摧塌,不可使浩穰神京,旁通绿野,徘徊壁垒,俯近皇居。无或因循,常宜修葺。”

初,光启末,张全义为河南尹,为蔡贼所攻,乃于南市一方之地筑垒自固。后更于市南,又筑嘉善坊为南城。天复修都之际,元未毁撤,途所奏颇适事宜。

九月,中书奏:右补阙杨途先奏毁废京内南北城。臣简到同光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河南尹张全义奏:“臣自僖宗朝叨蒙委寄,节制雒京。临莅之初,须置城垒,臣乃取南市曹界分,兼展一两坊地,修筑两城,以立府衙廨署。今区宇既平,理合毁废。其城濠如一时平治,即计功不少,百姓忙时难为差使。今欲且平女墙及拥门,余候农隙别取进止。”奉敕:“京都之内,古无郡城。本朝多事以来,诸侯握兵自保,张全义土功未毁,李罕之塞地犹存。时既朗清,故宜除毁。若时差夫役,又恐扰人。宜令河南府先分擘出旧日街巷,其城壕许人占射平填,便任盖造屋宇。其城基内旧有巷道处,便为巷道,不得因循妄有侵占。仍请限一月,如无力平填,许有力人户占射平填。”

庚申,新作兴教门楼。

内 部 参 见

载 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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