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帝王部 | 都邑 | 都邑

后唐明宗

卷 14 | 帝王部 · 都邑门 · 都邑 | 10 段 · 911 字

原 文

明宗长兴元年正月,宗正少卿李延祚奏请止绝车牛,不于天津桥来往。

二年六月戊辰,应京城六街及诸闲坊,先许人修建屋室。近闻侵地太多,乃至不通车驾。今后盖造外,须通车马。或有越众牵盖,并须画时毁拆。并果园池亭外,余种莳菜园、空闲田地,如本自办,即限三月内盖造须毕;如自不办,并许人收买。

敕旨:“伊、雒之都,皇王所宅,乃夷夏归心之地,非农桑取利之田。当乱离而曾是荒凉,及开泰而竞为修葺。从来阒寂,多已骈阗。永安天邑之居,宜广神州之制。宜令御史台、两街使、河南府专切依次第擘画,晓示众多,勿容侵越。或有利便,亦可临时详度奏闻。”

其月,河南府奏:“准敕,京城坊市人户菜园许人收买。切虑本主占佃年多,以鬻蔬为业,固多贫窭,岂办盖造?恐资有力,转伤贫民。”

敕旨:“都邑之间,殷繁是贵。欲九重之转盛,在百堵以齐兴;作事断自于不疑,出令必归于画一。比据巡司申奏,为有乱射土田,遂设规程,令还价值,只要增修舍屋,添益闾阎,贵使华夏共观壮丽。朝廷以邦本兴隆之计,务使骈阗;府司以园圃价例之间,恐伤贫下。备详敷奏,须议允俞。其在京诸坊,若是有力人户及形势职掌曹司等,已有居第外,于别处及连宅置得菜园,令园子主把或典赁与人者,并准前敕价例出卖,不得辄有违越。如实是贫穷不济人户,置得园圃年多,手自灌园,身自卖菜,以供衣食者,则与等第特添价直。仍使买者不得广置地位,各量事力,须议修营,并要酌中,庶无逾越。”

三年二月庚午,修平头门楼毕,名乾通之门。

四月戊午,中书奏:“奉敕重定三京诸道州府地望次第者,据《十道图》旧制,以王者所都之地为上。本朝都长安,遂以关内道为上。今宗庙宫阙见都雒阳,请以河南道为上,关内道第二,河东道第三,余依旧制。又本朝都长安,以京兆府为上。今都雒阳,请以河南府为上。其五府,按《十道图》,以关内道为上,遂以凤翔府为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为次。中兴初,升魏博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皆是创业兴王之地,不与诸府雷同。今望以兴唐、真定二府升在五府之上,合为七府,余依旧制。”

七月,汴州李从严奏:“当州旧司天台,有铜浑仪并板阁,并在露地损烂,欲毁拆。”

敕旨:“复令缮理,不得辄毁。”

四年六月,诏宫西新园宜名永芳园,其间新殿宜名和庆殿。

引 书
十道图
纪 年

明宗长兴元年正月 明宗长兴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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