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大中元
卷 70 | 帝王部 · 务农门 · 务农 | 1 段 · 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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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宣和大中元年二月制应天下逃户见在桑田屋宇等多是暂时东西便被邻人与所繇等计会虽云:代纳税钱悉将斫伐毁拆及愿归复多以荡尽因致荒废遂成田从今后如有此色勒乡村耆老与所繇并邻近等同田产人。且为佃莳与纳税钱如五年内不来复业者任便收租佃者为主逃户不在理论之限其屋宇桑田树木等权佃人逃户未归五年内不得辄有毁除斫伐如有违犯据根口量情科责并科所繇等不捡挍之罪。
纪 年
宣和大中元年二月 宣和大中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