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月诏曰
卷 494 | 邦计部 · 山泽门 · 山泽 | 1 段 ·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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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三年三月诏曰:青白池务素有定规只自近年颇乖循守比来青盐一石抽税钱八百盐一斗白盐一石抽税五百盐五升其后青盐一石抽钱一千盐一斗访闻改法已来不便商贩蕃人入界本州务及诸巡镇倍加安抚不得侵欺如蕃人将羊马货价须平和交易不得纵任牙人通同脱略故为抑凌访闻边上镇铺于蕃汉户人市易粜余衷私抽税今后一切止绝如违必加深罪各令知悉青白盐池在盐州北唐朝元管四池曰:乌池白池瓦窑池细项池今出税置吏准乌白二池而已宁庆诸州民有自池务买盐经过处皆定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