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宗
卷 504 | 邦计部 · 丝帛门 · 丝帛 | 1 段 ·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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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宣宗以会昌六年三月即位十一月刑部尚书判度支崔元式奏准今年七月二日敕诸道所出次弱绫绢纱等宜令禁断。若旧织得行使仍委所在官中收纳如辄更有织造行便买卖同罪须指射出次弱物州府令户部度支盐铁三司同条流闻奏者省司先牒左藏库勘到所出次弱疋帛州府名额伏以绫绢纱等州府所买机杼织造并合勘充煮练既不堪衣着则虚费织功今欲委诸道节度观察使刺史差清强官搜获百姓织造滥恶疋叚狭小机杼焚毁其恶弱疋叚仍具收纳数闻奏从之其向后犯者亦条流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