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景帝元

卷 609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238 字

原 文

景帝元年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帝以为当时律条吏受所监临赂遗饮食即坐免官爵于法太重而受所监临财物及贱买贵卖者论决太轻故令更议改之)廷尉与丞相更议着令(着音著作之着音竹箸切)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丞相申屠嘉信未详)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行谓按察也。音下更切)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佗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赃为盗没入赃以其罪次重故从弃市也。重犯者也。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赃。

纪 年

景帝元年七月 景帝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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