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刑法部 | 定律令 | 定律令
永平元
卷 611 | 刑法部 · 定律令门 · 定律令 | 1 段 ·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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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永平元年七月乙未诏尚书检枷杖大小违制之由科其罪失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尚书邢峦尚书李平尚书江阳王继等奏曰:臣等闻王者继天子物为民父母导之以德化齐之以刑法大小必以情哀矜而勿喜务于三讯五听不以木石定狱伏惟陛下子爱苍生恩侔天地疏网改祝仁过商后以枷杖之非度愍民命之或伤爰降慈旨广垂昭┰虽有虞慎狱之深汉文恻隐之至亦未可共日而语矣。谨案狱官令诸察狱先备五听之理尽求情之意。又验诸证信事多疑似犹不首实者然后加以拷掠诸犯年刑以上枷锁流徙以上增以丑械迭用不俱非大逆外叛之罪皆不大枷高丑重械。又无用石之文而法官州县因缘增加遂为常法进乖五听退违令文诚宜案劾依旨科处但踵行已久计不推坐检杖之大小鞭之长短令有定式但枷之虚实轻重先无成制臣等参量造大枷长一丈三尺喉下长一丈通颊木各方五寸以拟大逆外叛丑枷以掌流刑已上诸台寺州郡大枷请悉焚之枷本掌囚非拷讯所用从今断狱皆依令尽听讯之理量人强弱加之拷掠不听非法拷人兼以枷石自是枷杖之制颇有定准未几狱官肆虐稍复重大。
纪 年
永平元年七月 永平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