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播
卷 616 | 刑法部 · 议谳门 · 议谳 | 1 段 ·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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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王播为刑部侍郎宪宗元和八年正月奏天德军五城及诸边城配流人等臣窃见配流人每逢赦恩悉得归还唯前件流人皆被本道重奏称要防边遂令殁身终无归日臣。又见比年边城所配流者多是胥徒小吏或是斗殴轻刑处罪可原在边无益伏请自今已后流人及先流人等准长流格例满六年后并许放还所异抵法者足以悛惩满岁者绝其愁怨从之十一月。又奏准本年九月十七日敕自今已后两京及关内河东河南河北淮南河东西等道州府犯罪系囚除大逆及下手杀人外其余应入死罪者委所任官长审量事状但情非巨蠹并免死配流天德五城诸镇臣谨言敕文除大逆下手杀人外余入死罪科目至多。若不举其条流或虑中外处断不一今请犯十恶及故杀斗谋劫私铸钱造伪并京兆界持杖强盗不论并依律文及前后格敕处分自余死刑即请准今敕减死配隶天德伍城有妻者仍准式勒随流人其父祖子孙欲随去者任去从之自九月减死配流之令而京师多盗府县不能督捕及有是奏而盗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