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册府元龟

文脉·册府元龟 · 部别 | 奉使部 | 死事烈士之节可杀而不可辱也 | 死事烈士之节可杀而不可辱也

谷吉元帝

卷 663 | 奉使部 · 死事烈士之节可杀而不可辱也门 · 死事烈士之节可杀而不可辱也 | 1 段 · 377 字

原 文

谷吉元帝时为卫司马会郅支单于怨汉拥护呼韩邪而不助已初元四年遣使奉献因求侍子愿为内附汉议遣吉送之御史大夫贡禹博士康衡以为春秋之义许夷狄者不一而足(言节制之不皆称其所求也。)今郅支单于乡化未醇(不杂曰:醇醇一也。厚也。)所在绝远宜令使者送其子至塞而还吉上书言中国与夷狄有羁縻不绝之义今既养全其子十年德泽甚厚。若绝而不送近从塞还示弃捐不畜(畜谓爱养也。)使无乡从之心(乡从谓向化而从命也。)弃前恩立后怨止也。介恃也。不便议者见前江迺始无应敌之数知勇俱困以致耻辱即豫为臣忧臣幸得建彊汉之节承明圣之诏宣谕厚恩不宜敢桀(言郅支畏威当不敢桀黠也。)。若怀禽兽加无道于臣则单于长婴大罪必(婴犹带也。)遁逃远舍不敢近边(舍止也。)没一使以安百姓国之计臣之愿也。愿送至庭(单于庭)帝以示朝者禹复争以为吉往必为国取悔生事不可许右将军冯奉世以为可遣帝许焉既至郅支单于怒竟杀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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