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公全传 › 析疑 › 第 33 问
案子里的刑罚有哪些?怎么判?
按底本出现次数:真正落到判词上的就几种——「就地正法」5 见(末回妖道「解交常州府完案,把妖道就地正法」)、「监斩」4 见(华云龙第 117 回监斩)、「斩首」1 见、「边远充军」1 见(第 116 回徐忠);邵华风是「常州府被斩」。\n\n看得出来:杀人、妖言、聚众拒捕这一类判得很重(斩);盗窃、胁从、误伤人命多为充军或杖责;至于骗钱、抢亲、借势欺人,往往不当堂判,而由济公当场戏弄一番了事。\n\n所以书里其实有两套罚则:官家的一套按律(斩、充军、杖),济公的一套按「报」(当众出丑、破财、病死、被妖反噬)。两套并行,看着都解气,但只有前一套是真的。
公案与官司第 116 / 117 / 240 回
本 问 涉 及
回目:第 116 回 · 第 117 回 · 第 240 回
地点: 常州府
依据:底本 —— 底本即《济公全传》原句;通行说法属史实或学界常识,底本不载;本站判读为按故事层切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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