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粱录 › 析疑 › 第 01 问
卷一元日条写「关扑不论贫富」,关扑近于博戏,南宋临安为何在年节不禁?
先说版本:本文所据为二十卷本《梦粱录》,卷一元日条(V01-S01)。原文作「街坊以食物、动使、冠梳、领抹、缎匹、花朵、玩具等物沿门歌叫。关扑不论贫富,游玩琳宫梵宇,竟日不绝」。关扑是以财物为彩的博戏,宋廷屡有禁约,此条却写得像是年节应有之事,原因可分三层看。
第一层是日子特殊。元旦为「一岁节序」之首,官府「放公私僦屋钱三日」,士夫交相贺,细民亦鲜服往来,禁约在年节暂弛,关扑便借「与民同乐」的名义取得半合法地位。作者不写禁令,只写「不论贫富」,说明他记的是实际情形,不是法令条文。
第二层是场所。关扑多设于琳宫梵宇之前,寺观本是岁时游观之地,香市、摊场、戏棚聚在一处,巡警的宽严往往决定关扑的去留。同一卷元宵条记「诸酒库亦点灯球,喧天鼓吹,设法大赏」,酒库以赏格诱客,性质与关扑相近,可见「博彩式消费」在行都是常态,并非孤例。
第三层是记述的取舍。作者把关扑放进「杭城风俗」的序列里,与饮宴、歌叫、拜节并列,语气平铺,不置褒贬;到卷十八「民俗」与卷二清明节,才出现「侈靡相尚」「大抵如此」一类评语。也就是说,节令条写盛况,议论处才露褒贬,同一种风俗在两处得到不同温度。
由此可生另一种读法:卷一元日条的平静,未必表示作者认可关扑,而是方志体例要求「记其所有」;批评被推迟到综述性的条目里。读《梦粱录》时若只取卷一的热闹,会误以为全书对都人游乐毫无保留;把卷十八的评语一并读,才知道作者的态度是「记盛况而存讥刺」,两层并不矛盾。
岁时民俗卷一
本 问 涉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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