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粱录 › 析疑 › 第 02 问
元宵舞队「自去岁冬至日便呈行放」,为何要提前一个多月操练?
锚点在卷一元宵条(V01-S04)。原文:「舞队自去岁冬至日,便呈行放。遇夜,官府支散钱酒犒之。元夕之时,自十四为始,对支所犒钱酒。」又说舞队名目「如清音、遏云、棹刀、鲍刀、胡女、刘衮、乔三教、乔迎酒、乔亲事、焦锤架儿、仕女、杵歌、诸国朝、竹马儿、村田乐、神鬼、十斋郎各社,不下数十」。
提前操练的第一层原因在组织。舞队是「社」,不是临时拼凑的班子:每社有衣装、乐器、队形、曲目,还要按官府科额领钱酒,须先报名、验队、排日承应。冬至到元夕约五十余日,正好够各社借赁衣装、排练新曲、与官府对账。作者写「此岁岁州府科额支行」,说明这是年年如此的常例,不是临时起意。
第二层在竞胜。元宵夜「帅臣出街弹压,遇舞队照例特犒」,犒赏按队分给,队与队之间有高下,故须早练。同卷又记官巷口、苏家巷「二十四家傀儡,衣装鲜丽」,府第家乐「儿童亦各动笙簧琴瑟」,彼此争胜。舞队提前出场,既是排练,也是预演与招揽。
第三层在城市的冬季作息。临安冬至为一岁大节,街市本已热闹,舞队自冬至「呈行放」,等于把年节的欢庆从冬至一路拉到正月十六收灯,形成长达两月的「节庆季」。这解释了为什么元宵条的文字特别长:它记的不只是十五夜,而是一整套跨月度的城市日程。
需要留一分保留:底本只说「自去岁冬至日便呈行放」,没有说明呈行放的频率与地点,也没有写各社人数。若据「不下数十」推算全城舞者,会超出底本所能支持的范围。此处只宜说「数十社、跨冬至至元夕」,不宜给出具体人数。
岁时民俗卷一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一 · 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