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梦粱录 › 析疑 › 第 10 问

团行条说「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临安的行会为何与官府采购绑定?

锚点在卷十三「团行」(V13-S03)。原文:「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又说「然虽差役,如官司和雇支给钱米,反胜于民间雇倩工钱,而工役之辈,则欢乐而往也」。 第一层是财政需求。行都是消费城市,宫廷、三省六部、诸军、诸司每日所需蔬果、鱼肉、绢帛、器物,皆须在市场即时采买。官府不愿逐户零买,便把同业编为团行,按行派办,价与量由官司核定。团行因此既是商业组织,也是财政工具。 第二层是劳役与雇值的转换。「和雇」名为雇佣,实带差派性质,官府给钱米,往往低于市价,但比无偿当差要好,所以底本说工役「欢乐而往」。这一句是全书对行会制度最正面的评价,与后文对「行分最多」「前所罕有」的赞叹相承。 第三层是行的泛化。底本列举「名为团者」如城西花团、泥路青果团、后市街柑子团、浑水闸鲞团;「名为行者」如官巷方梳行、销金行、冠子行、城北鱼行、城东蟹行、姜行、菱行;「名为市者」如炭桥药市、官巷花市、融和西坊珠子市、修义坊肉市、城北米市;「名为作分者」如碾玉作、腰带作、裱褙作、裁缝作。可见「团行」不限于商,匠作、医卜亦在其中。 正因如此,团行条不只是商业史料,也是城市管理的史料:它把「谁供官府」「谁应差役」「谁定价」三件事编在一处。读者若只看货物名目,会漏掉这条的真正主角——官府的采购。 另有一层常被忽略:团行条末尾写到「其他工役之人,或名为作分者」,列举碾玉、裱褙、砖瓦、泥水、箍桶等二十余作。作分不是商行,而是匠作,却被并入同一条,说明南宋临安的「行」既涵盖买卖,也涵盖加工;行会史若只取商行,会漏掉手工业这一半。
市井商业卷十三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十三 · 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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