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梦粱录 › 析疑 › 第 14 问

「荤素从食店诸色点心事件附」这一题名,为什么要把「事件」附在点心之后?

锚点在卷十六「荤素从食店诸色点心事件附」(V16-S05)。题名由三截组成:荤素从食店是铺席,诸色点心是货物,「事件」是附注,底本用小字式的「附」把三者系于一条。 先辨「从食」。从食即「随饭之食」,指包子、馒头、饼、糕、汤之类,供人配主食或作点心,不是正餐。这类店铺荤素兼营,故题曰「荤素从食店」。它们与前面的面食店不同:面食店以面为主体,从食店以「点」为主体,规模更小,营业更零碎。 再辨「事件」。宋人语汇里「事件」可指「一事一物」,此处当指各类细巧吃食,与点心相通而更偏「成件的小食」。底本用「附」字,说明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店铺门类,而是从食店货架上的另一层。 为什么值得单列?因为从食店是都人日常饮食的底色。酒肆、面食店服务的是有闲有钱的客人,从食店服务的是赶早、赶市、赶路的普通人;点心与「事件」正是可以拿了就走的食物,与卷十三「天晓诸人出市」的节奏相合。 读法上要留意题名的层级:店是一级,点心是二级,事件是三级附注。作者不把它们拆成三条,是因为三者同在一铺之内,拆开便失去「一店多货」的实际情形。这种「以附题统细目」的写法,与卷四「解制日中元附」、卷六「十一月冬至附」是同一体例。 还可以与卷十三「诸色杂货」对读。那一目所列多为日用器物,从食店所卖则是即食之物;两者合起来,才构成都人「出门就能买到」的生活面。作者把点心与「事件」系于一铺,反映的是饮食的商品化——同一间铺子,既做堂食,也做外带。一句话收束:一铺之内兼堂食与外带,正是都人生活节奏加快的物证。
饮食名物卷十六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十六 · 荤素从食店诸色点心事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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