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粱录 › 析疑 › 第 27 问
卷十四把祠祭分成忠节、仕贤、土俗、东都随朝、外郡行祠五类,分类依据是什么?
锚点在卷十四(V14-S02 至 V14-S08)。目次为「祠祭」「山川神」「忠节祠」「仕贤祠」「含神祠」「土俗祠」「东都随朝祠」「外郡行祠」,前有总序,后分五类。
第一类是「忠节」,收岳飞、韩世忠一类,标准是「死事」与「殉国」。这类祠由朝廷赐额、地方立庙,属官方表彰系统,与卷十七「行孝」的旌表同出一源,只是对象由孝子转为忠臣。
第二类是「仕贤」,收有惠政于地方者。标准是「有功于民」,多为守臣、县令,去任之后民为立祠。这类祠规模不大,却在城中极多,说明临安的祠庙不只是宗教场所,也是地方政治记忆的载体。
第三类是「土俗」,收山川、井泉、桥闸之神,如龙王、土神、五显之类,标准是「灵验」。底本对这类神多记「祷之即应」的传说,不追究来历,属于民俗层。
第四类是「东都随朝」,指随宋室南渡而来的汴京旧祠,如崔府君一类。这一类最见移民城市的特征:人搬来了,神也搬来了,庙随人走。
第五类是「外郡行祠」,指祖庙在外郡、行祠在临安者,如祠山、东岳。分类的边界因此不是「神的性质」,而是「庙与朝廷、与地方、与故乡的关系」。五类合看,才见南宋行都的祠祀是一张由政治、乡土、移民三层叠成的网。
还要补一层制度:五类祠庙多以「赐额」定等级,额有「庙」「观」「祠」之别,赐额者入祀典,未赐额者为淫祀。本书记额而不记祀典,说明它关心的是「城里有哪些庙」,不是「哪些庙合礼」。读者若据本书统计临安祠庙总数,须先分辨赐额与未赐额。一句话:分类是给读者用的索引,不是给神排的座次。
宗教祠祀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