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梦粱录 › 析疑 › 第 52 问

「四司六局」假赁一条,说明临安的宴会服务已专业化到什么程度?

锚点在卷十九「四司六局筵会假赁」(V19-S07)。原文开篇:「凡官府春宴,或乡会,或遇鹿鸣宴,文武官试中设同年宴,及圣节满散祝寿公筵。如遇宴席,……」,其下分列四司(帐设司、茶酒司、厨司、台盘司)与六局(油烛局、香药局、排办局等),各有所掌,皆可「假赁」。 第一层是分工之细。帐设司管陈设帷幕,茶酒司管茶酒传递,厨司管烹饪,台盘司管器皿;六局则分掌油烛、香药、排办、果子、菜蔬、诸般。一场宴席,须十余个单位协作。 第二层是「假赁」的性质。这些司局多为民间承办,官府与富家按其所需「假赁」——租用器具、雇请人员,按日计值。宴席因此不必自备,一切可租。 第三层是需求的来源。底本所列场合,有官府春宴、乡会、鹿鸣宴、同年宴、圣节满散,皆属「公筵」;此外富家婚丧、寿宴亦用之。公私两类需求,撑起了这套服务业。 第四层是城市的意义。四司六局的存在,说明临安的宴会已高度商品化:主办者只需出钱,其余皆可外包。这与卷二十「嫁娶」条所记的婚仪租赁、卷十六酒肆的「装饰厅院廊庑」互为印证。 合看四层:一条「四司六局」,写出的是一座城市的服务能力。它比任何一座酒楼都更能说明临安的商业成熟度——连「办一场宴」都可以拆成十余个工种,按件计酬。 再补一句价目:底本未列假赁的具体价钱,只记「四司六局」的名目与职掌。可知者是其「可按需租用」的制度,不可知者是其价。读者若要研究南宋宴会成本,须另求他书,本书只能提供服务的结构。补一句:服务可以外包,是城市成熟最实在的标志。
市井商业卷十九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十九 · 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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