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梦粱录 › 析疑 › 第 57 问

「龙虎」当作「熊虎」、「神」作「宸」,这两条校语是谁下的?

先说版本与锚点:二十卷本《梦粱录》,卷五「五辂仪式」与「驾诣景灵宫仪仗」。五辂条录革辂制诗,末句作「联翩龙虎浅黄旗(『龙虎』当作『熊虎』),革挽漆制条缨五」;仪仗条写「有天武、金吾、亲军诸班,号『奉神队』(『神』作『宸』)」。 两条都是校字注,不是异文。「当作」是改正,意思是原字误、应作某字;「某作某」是记异,意思是别本作某字。前者断定底本有误,后者只备案。措辞一严一宽,正见校者的分寸。 以「熊虎」为例。《周礼》九旗各有其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龟蛇为旐,旗帜按等级配用,革辂所建自有定制;「龙虎」不成旗制,故校者径改。这是以制度校字,不是以字形校字。以「奉宸」为例,宋人仪卫有奉宸队之名,「奉神」当是形近而讹,校者据当时称谓订正。 要紧的是,这两条校语已经写在所据的底本里。也就是说,作者或早期传抄者所见的本子,已经不是白文,而是带过校订的本子。本库把校字注二条单列,不让它们混进正文;若图省事把注文并入句子,就会读出一面「龙虎旗」、一支「奉神队」,凭空造出两种不存在的制度。 两条校语都在卷五礼制门,分布也不偶然:这一卷多录卤簿、五辂、旗仗,名物密集,最易讹误,校者也就把力气花在这里。相比之下,卷十七人物条的「钱谬」当作「钱镠」、「自居易」当作「白居易」,底本并无校语,只能由整理者在人物册里另记。 由此可生另一读法:读《梦粱录》的礼制门,夹注不能当零碎跳过。音注告诉你念法,校字告诉你正字,异文告诉你别本,三者分工不同,删任何一种,制度都会走样。
版本文本卷五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五 · 五辂仪式 · 卷五 · 驾诣景灵宫仪仗

« 回到析疑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