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梦粱录 › 析疑 › 第 58 问

卷四门名「六月(崔真君诞辰附)」为什么要并成一门,不能拆作两门?

先说版本与锚点:二十卷本《梦粱录》,卷四「六月(崔真君诞辰附)」「七月(立秋附)」,卷五「九月(重九附)」。六月条正文起句作「六月季夏,正当三伏炎暑之时,内殿朝参之际,命翰林司供给冰雪」,中段接「六月初六日,敕封护国显应兴福普佑真君诞辰,乃磁州崔府君,系东汉人也」,正是括号里所附的神诞。 底本以月为门,祭祀、节气、时令物候都收在该月之下;遇到该月另有神诞或节气,就在门名后用括号附注,写明「附」什么。旧切分只认「短行且无句读」为标题,于是括号行被当成另一个标题,「六月」落成空门,「(崔真君诞辰附)」成了门名。门名不成词,正文也挂错了地方,查「六月」反而查不到六月的文字。 合并的口径很简单:空正文的标题,若下一行是「(…附)」,并回本门,门名连写。卷四两处、卷五一处,共三处,全书门数由一百八十五降为一百八十二。并回之后,「六月」条既有季夏炎暑、冰雪供给,也有崔府君神诞与显应观香火,一条之内事类完整。 要区分的是卷十八「物产」。它同样是空正文标题,但下面接的是「谷之品」「花之品」等十六个分目,那是真门领子目,不是括号附注,不能并,只能挂子目。门名的边界决定检索词:拆错一处,读者按「六月」检索就会落空;并错一处,物产的十六品又会失去统领。 同类还有卷三的「五月重午附」。底本这一处没加括号,写成连文,旧切分把它当完整门名收下;它与「六月(崔真君诞辰附)」是同一现象的两副写法,本次一并统一为「五月(重午附)」,正文不动,只订门名。全书因此有四处「附」题要立规矩:三处并括号,一处补括号。
版本文本卷四卷五

本 问 涉 及

锚点: 卷四 · 六月(崔真君诞辰附) · 卷四 · 七月(立秋附) · 卷五 · 九月(重九附)

« 回到析疑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