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乙灶
支甲·卷三·汪乙灶 · 支甲卷三 · 164 字
鄱阳市民汪乙,居仓步门外,贩鱼鼈供衣食。乾道三年秋月至湖上,以钱两千从渔者买一鼋,其重百斤。还家,寘诸室内。夜闻呻吟声甚哀,明灯照之,乃鼋也。见汪来,昂首作人言曰:「愿救残命,放归江湖,当思所以报。」汪愚而忍,以为怪,持大杖鞭之数十,犹乞命不已。邻叟闻而异焉,披衣起,唤汪,劝其纵之于水,不听。明旦,叟又率他居者同劝止,且欲众出钱偿所直,竟不可。后三日,杀之。未几,坐事系狱遭杖,家日以贫,与妻皆饿死。
本条所涉
志怪
妖
「汪愚而忍,以为怪,持大杖鞭之数十,犹乞命不已。」
地点
鄱阳市桥市 未定位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鬼神报应盗贼寇乱家庭伦理商贾财货诗文韵语灾异怪异诉讼刑狱
事件
冥讼
「未几,坐事系狱遭杖,家日以贫,与妻皆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