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荆门
支乙·卷七·陆荆门 · 支乙卷七 · 158 字
绍熙三年,姪孙伋为荆门签书判官,临川陆九渊子静作守,携贵溪医士周礼者同行。是年十一月,梦伋著毛衫坐于便斋,左右侍直皆呼为知军。且以告伋,旬余又梦,且闻人言:「不久当交印。」岁未尽十日,子静感疾不起,伋正著毛背子,在书室中暂领印符,旋被帅檄摄军事。先是,子静阅《荆门志》,见王瞻叔绍熙庚午十月所作《惠泉亭记》云:「庶几九渊之灵有所慿依,以惠泽斯民。」甚恶其语,亟掩卷。未几而卒。(伋说。)
本条所涉
志怪
梦、怪疾 托梦、器物
「是年十一月,梦伋著毛衫坐于便斋,左右侍直皆呼为知军。」
主题
官场吏治婚姻疾病医疗方术家庭伦理僧道宗教
事件
冥讼
「绍熙三年,姪孙伋为荆门签书判官,临川陆九渊子静作守,携贵溪医士周礼者同行。」
疾病医疗
「绍熙三年,姪孙伋为荆门签书判官,临川陆九渊子静作守,携贵溪医士周礼者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