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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卷 18 | 人部 · 贤妇人 | 150 字

原 文

又曰.〈○按本条亦见后汉书列女传.当亦出皇甫谧书.〉河南贞义者.乐羊子之妻.羊子出学.贞义截发卖.以供其费.后羊子得遗金一饼.以与贞义.贞义曰.妾闻君子不以利洿行.羊子惭而弃之.邻人欲犯贞义而劫其姑.贞义操刀而出.邻人曰.从者可.不从者杀汝姑.贞义仰天而叹.以刀刎颈而死.太守以大夫礼葬之.号曰贞义.

引 书
列女传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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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