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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

卷 18 | 人部 · 贤妇人 | 135 字

原 文

又曰.〈○太平御览四百四十一引作皇甫谧列女传.〉留子直妻者.汉末扰攘.随夫之从父.客居豫章.从父与贼交通.郡收族之.妻年少有色.太守客请以为妻.守死不从.以还太守.付吏杀之.临死颜色不变.口无怨言.郡吏及客怜.更还救请免.既得活.乃自割耳.久之.太守闻其夫在.遂还其妻.

引 书
列女传

标 * 者为段首出处;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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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为底本夹注,小字照录,不另列同文注文;引书按段首出处记,段内多引不计, 详见统计页「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