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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阳消夏录二·第二十七则
滦阳消夏录二·第二十七则
滦阳消夏录卷二 · 117 字
方桂,乌鲁木齐流人子也,言尝牧马山中,一马忽逸去,蹑踪往觅,隔岭闻嘶声,甚厉。寻声至一幽谷,见数物,似人似兽,周身鳞皴如古松,发蓬蓬如羽葆,目睛突出,色纯白,如嵌二鸡卵,共按马生啮其肉。牧人多携铳自防,桂故顽劣,因升树放铳,物悉入深林去。马已半躯被啖矣。后不再见,迄不知为何物也。
口径: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本则所涉的志怪、地点、主题、人物均为逐字命中,未作推断。数据来源: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维基文库整理,简体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