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阅微草堂笔记

首页 › 滦阳消夏录五·第三则

滦阳消夏录五·第三则

滦阳消夏录卷五 · 256 字

世称殇子为债鬼,是固有之。卢南石言,朱元亭一子病瘵绵惙时,呻吟自语曰:“是尚欠我十九金。”俄医者投以人参,煎成未饮而逝。其价恰得十九金。此近日事也。或曰四海之中,一日之内,殇子不知其凡几,前生逋负者,安得如许之众?夫死生转毂,因果循环,如恒河之沙,积数不可以测算﹔如太空之云,变态不可以思议,是诚难拘一格。然计其大势,则冤愆纠结,生于财货者居多。老子曰:“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之一生,盖无不役志于是者。顾天地生财,只有此数。此得则彼失,此盈则彼亏。机械于是而生,恩仇于是而起。业缘报复,延及三生。观谋利者之多,可知索偿者之不少矣。史迁有言:“怨毒之于人,甚矣哉!”君子宁信其有,或可发人深省也。

本 则 所 涉

主题: 因果报应 · 家庭伦理

志怪: 鬼 · 因果

口径: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本则所涉的志怪、地点、主题、人物均为逐字命中,未作推断。数据来源: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维基文库整理,简体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