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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阳消夏录六·第三十八则
滦阳消夏录六·第三十八则
滦阳消夏录卷六 · 153 字
戈东长前辈官翰林时,其太翁傅斋先生,市上买一惨绿袍。一日,𫔎户出,归失其钥,恐误遗于床上,隔窗视之,乃见此袍挺然如人立,闻惊呼声乃仆。众议焚之,刘啸谷前辈时同寓,曰:“此必亡人衣,魂附之耳。鬼为阴气,见阳光则散。置烈日中反复曝数日,再置屋中,密觇之,不复为祟矣。”又东长头早童,恒以假发续辫。将罢官时,假发忽舒展,蜿蜓如蛇掉尾,不久即归田。是亦亡人之发,感衰气而变幻也。
口径: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本则所涉的志怪、地点、主题、人物均为逐字命中,未作推断。数据来源: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维基文库整理,简体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