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卷 578 | 掌礼部 · 奏议门 · 奏议 | 1 段 ·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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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文
五年,山宾议:“樽彝之制,祭图惟有三樽:一曰象樽,周樽也;二曰山罍,夏樽也;三曰着樽,殷樽也。徒有彝名,竟无其器,直酌象樽之酒,以为珪瓒之寔。窃寻祼重献,不容共樽,宜修彝器,以备大典。按《礼器》有六彝,春祠夏祠,祼用鸡彝,王以珪瓒初祼,后以璋瓒亚祼,故春夏两祭俱用二彝。今古礼殊,无复亚祼,止修其二,春夏鸡彝,秋冬彝,庶礼物备也。”帝曰:“鸡是金禽,亦主巽位,但金火相代,用之通夏,于义为疑。”山宾曰:“臣愚管不奉明诏,则终年乖舛。按象彝是南方之物,则主火位,本生于火,宜以象彝春夏兼用。”帝从之。
引 书
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