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梦粱录

文脉·梦粱录 · 官署

官 署

卷九十四条目所载 102 处官署,分九类;长官、属司、衙署所在与底本原句逐署印出,有下属者另出统属树。

统 属 一 览
  • 枢密院 宰执台谏
    • 承旨检详编修
    • 经武阁
  • 六部 六部
    • 吏部
    • 户部
    • 礼部
    • 兵部
    • 刑部
    • 工部
    • 六部监门
    • 六部架阁
  • 司农寺 寺监馆阁
    • 司农排岸司
  • 太府寺 寺监馆阁
    • 诸司诸军粮料院
    • 诸司诸军察计院
    • 审计院
    • 左藏库
      • 封桩下库
        • 安边太平库
    • 惠民利剂局
    • 惠民局
    • 太平惠民局
    • 交引库
  • 秘书省 寺监馆阁
    • 秘阁
    • 实录院
    • 提举官阁
    • 道山堂
  • 榷货务 院司
    • 杂买务
    • 杂卖场
  • 都茶场 院司
    • 会子库
  • 殿前司 三衙
    • 制造御前军器所
寺监馆阁 共 14 条

太常寺 九寺 卷九 · 诸寺

属司 | 昭勋崇德阁(绘文武功勋大臣二十五人)

衙署 | 罗汉洞

底本 | 太常寺在罗汉洞,掌奉常礼仪,讨论典故、祭器、太常、乐器等事

笺 | 掌奉常礼仪,讨论典故、祭器、太常、乐器等事

宗正寺玉牒所 九寺 卷九 · 诸寺

长官 | 宰臣提举、从官兼修撰;宗正卿、少

属司 | 检讨官(以他职兼)

衙署 | 太庙南

底本 | 宗正寺玉牒所,在太庙南

笺 | 修《宗藩庆系录》《仙源积庆图》等书

大理寺 九寺 卷九 · 诸寺

属司 | 卿、少、丞、簿、评事、司直;治狱都辖推吏

衙署 | 仁和县西

底本 | 大理寺,在仁和县西,设卿、少丞、簿、评事、司直之宫,及治狱都辖推吏等

笺 | 掌廷尉之职,按法断刑、治狱推劾;家属居寺内,以严出入之禁

司农寺 九寺 卷九 · 诸寺

属司 | 列卿、少、丞、簿

衙署 | 保民坊内

底本 | 司农寺,在保民坊内

笺 | 诸州府县道每年上供及宰执百官军粮,皆委专官坐征

太府寺 九寺 卷九 · 诸寺

属司 | 总局二十四:诸军诸司粮审四院、左藏二库、买务卖场、编奎两司、和剂惠民四局、只候钞引院

衙署 | 保民坊内

底本 | 太府寺,在保民坊内,系《周官》职

笺 | 系《周官》职

秘书省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属司 | 右文之殿、秘阁、道山堂、著作之庭、汗青轩(编纂会要)、国史日历库

衙署 | 天井坊之左;绍兴间以殿司寨基建

底本 | 秘书省在天井坊之左

笺 | 东都建于禁中

秘阁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上级 | 秘书省

衙署 | 右文之殿后

底本 | 秘阁在殿后,供奉御书制书画古器等,两庑列累朝制书,石刻国史

笺 | 供奉御书制书画古器,两庑列累朝制书、石刻国史

实录院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上级 | 秘书省

衙署 | 殿东

底本 | 实录院在殿东,提举官阁在殿西

提举官阁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上级 | 秘书省

衙署 | 殿西

底本 | 实录院在殿东,提举官阁在殿西

道山堂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上级 | 秘书省

衙署 | 秘阁后

底本 | 道山堂在阁后

敕令所 馆阁 卷九 · 秘书省国史敕令附

属司 | 详定、编修诸司敕令

衙署 | 侍郎桥南

底本 | 敕令所在,侍郎桥南,专为详定编修诸司敕令,盖谨法度,广贤才耳

笺 | 专为详定编修诸司敕令,盖谨法度、广贤才

国子监 五监 卷九 · 诸监

长官 | 祭酒、司业、丞、簿

属司 | 书板库在中门内;监厅绘《鲁国图》,中堂绘《三礼图》

衙署 | 纪家桥太学之侧

底本 | 国子监在纪家桥太学之侧,设祭酒、司业、丞、簿等官,专掌天子之学校,训导生员之职

笺 | 专掌天子之学校,训导生员;天子视学、皇太子齿胄则讲议释奠

将作监 五监 卷九 · 诸监

长官 | 监、少、丞、簿

衙署 | 保民坊

底本 | 将作监,在保民坊,设监、少丞、簿,掌计料监造,官司营房舍屋皆隶焉

笺 | 掌计料监造,官司营房舍屋皆隶焉

军器监 五监 卷九 · 诸监

长官 | 长贰、丞、簿;别置提举、提辖

衙署 | 保民坊

底本 | 军器监,在保民坊,监有长贰、丞簿之官

笺 | 掌制造御前军器;近年专委殿岩,本监之权益以省

口径:只收「官署」一级,长官、属司并入卡内两行,不另拆条目,免得同一句原文在数十张卡上重复; 名与引文取自卷九十四条目,逐条可回原文复核;底本疑误(如「端乎仓」「支藏库」)原样保留,另在「笺」中注明。 统属只取底本明写「属」「隶」「在……内」者(如太府寺「粮审四院、左藏二库……皆属掌」、会子库「置隶都茶场」), 「兼领」「提举」与同在一地者不算上级;卷十「诸官舍」记衙署屋宇,不是职官之制,未入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