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武林旧事

文脉·武林旧事 · 湖山

湖 山 胜 概

831 处地名,按类型分档;逐处印底本原句,所在路与别称另标。

墓葬 共 31 条

南高峰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荣国寺。有白龙王祠及五显祠。险峻甚于此峰。中有坠石,相传云:昔有道者镇魔于此。又有颖川泉。

钱王坟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文穆、忠献二王葬此。

仰妃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吴越钱王妃。

章司徒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得像,枢使楶之祖,栖真院碑可考。

翁五峰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孟寅,字宾肠。

徐典乐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申,字干臣,号青山翁。

强金紫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至,字几圣。今石羊虎犹存。其子文宪公渊明墓在西溪岭钦贤乡,诸子亦多附此。

陈拾遗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唐人,岁久莫考名字。在积庆山下。

赞宁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天圣间葬此。

薛开府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居正,谥真显。

陈寺丞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刚中。绍兴中,以言事与张状元九成连坐谪,知虔州安远县而卒,后葬风篁岭沙盆坞。

胡侯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名则,知杭州。庙在墓前。

叶苔矶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南山路

底本 | 元素字唐卿,诗人。〈宋刻“元素”作“元索”。〉

淳固先生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西湖三堤路

底本 | 斌,姓宋,号庸斋,师晦庵先生。

高菊磵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孤山路

底本 | 名九万。葬孤山后谈家山。

思故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北山路

杜北山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北山路

底本 | 汝能,字叔廉,太后诸孙,居曲院,能诗有声。

裴坟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北山路

底本 | 有双节亭。

孙花翁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惟信,字季蕃,隐居湖山,弃官自放,能诗,词尤工。赵节斋葬之,刘后村为志,杜清献为文以祭之。

赵紫芝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鸟窠禅师道场。有君子泉、石甑山、环峰堂、袭梦轩。

施梅川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名岳,字仲山,吴人,能词,精于律吕。杨守斋为寺。后树梅作亭以葬,薛梯飙为志,李筼房书,周草窗题盖。

上官良史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在招贤寺后。良史字季长,号淇园。

岳王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岳武穆王飞所葬,其子云亦祔焉。叶静逸诗云:“万古知心只老天,英雄堪恨复堪怜。如公少缓须臾死,此寇安能八十年!漠漠凝尘空偃月,堂堂遗像在凌烟。早知埋骨西湖路,学取鸱夷理钓船。”林弓寮诗云:“天意只如此,将军足可伤。忠无身报主,冤有骨封王,苔雨楼墙暗,花风庙路香。沈思百年事,挥泪洒斜阳。”王修竹诗云:“埋骨西湖土一丘,残阳荒草几经秋。中原望断因公死,北客犹能说旧愁。”〈宋刻叶诗“学取”作“悔不”。〉

马三宝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在教场内。传云:向曾欲去之,有黑蜂数百自墓中出,不可向,遂止。至元十五年六月内有军厮名狗儿者,因樵采垦土,得一铁券,上有字云:“雁门马氏葬于横冲桥”云云。后又有十字云:“至元十五六,狗儿坏我屋。”盖古人知数者耳。始知横春桥本名横冲桥云。

北高峰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在灵隐寺山后绝顶,比南峰尤高,上有五显祠,远近炷香,四时不绝。

黄妃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钱王妃。

无着禅师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葛岭路

底本 | 旧有无垢院,韩平原以为寿地,迁院于灵石山侧。后杨郡王复取为寿地,遂启其塔,乃陶龛,容色如生,发垂至肩,指抓皆绕身,舍利无数,留三日不坏,竟茶毗之。僧肇淮海有诗云:“一定空山五百年,不须惆怅启颓甄。路旁多少麒麒家,过眼无人赠纸钱。”今地为永福所在。〈宋刻“户”作“眉”。〉

毕宫师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西溪路

底本 | 毕生再遇之父子皆葬于此。

隋观法师塔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三天竺

底本 | 下竺。开山神师真观。

吴越孝越南世子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五 三天竺

底本 | 文穆王子。

林逋墓 墓葬 全书 1 见 首见 卷四 卷四故都宫殿·御园

底本 | 林逋墓

口径:地名按类型归档,类型只取底本可判者;卷五逐路记湖山,故每处另挂所在路; 同名异称者以底本正名为条、俗名入「亦名」;底本自相矛盾的数目照录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