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红楼梦 › 人物 › 袭人
袭人
丫鬟 · 第 3 回登场
身 世
本名珍珠,原是贾母之婢,因姓花、应了花气袭人知昼暖一句,被宝玉改名。贾母把她给了宝玉,月例后来抬到姨娘的分例。柔媚婉顺,事事周全:宝玉的玉、扇套、衣物她一件件经手,怡红院真正当家的是她。
结 局
嫁蒋玉菡
第 120 回
人 物 弧 光
她是最懂规矩的丫鬟,一心想把宝玉拦在正路上:劝他读书,也劝王夫人防着姐妹们。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换来的却是千古艰难惟一死——最识时务的人,也没能安排自己的去处。
题 咏
共 1 首 · 第 63–63 回
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写着旧诗,道是:
桃红又见一年春。
「作」是他写的,「咏」是写他的 —— 第五回的判词与曲都是「咏」。一首诗可以同时写两个人(判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同系黛玉与宝钗),故同一首会在两人页上各出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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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场 回 目
共 88 回出场 · 第 3–120 回
袭人到底有没有告密?晴雯被撵她脱得了干系吗?
程本没有明写「袭人告密」四个字,但线索不少。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后,袭人向王夫人回话,说「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又说宝玉「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王夫人听了「如雷轰电掣一般」,从此把袭人当成「我的儿」,月钱从自己账上拨,待遇等同姨娘。 第七十七回晴雯被撵后,宝玉质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这一句「无可回答」,几乎就是默认。但王夫人也说过「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说明园子里盯着宝玉的人不止一个。 所以袭人未必是唯一的告密者,甚至未必是主谋。王善保家的进谗、秋纹碧痕的争宠、婆子们的积怨,都可能递了话。但袭人是最有条件、最受益、也最知道该说什么的人。她的「贤」和「告密」并不矛盾:她真心觉得宝玉这样下去要出事,真心想「为你好」,于是把「为你好」变成了监视。 这正是袭人最可怕的地方:她不是坏人,她是那种把规矩内化到骨头里的人。她害了晴雯,却不必觉得自己在害人。 还有「耳报神」三个字。王夫人说「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这句话说明怡红院里有人替她盯着。袭人自己也知道,所以宝玉一挨打,她立刻去回话,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她不是在「告密」,她是在「请示」:请示怎么管宝玉,请示怎么保住自己的位置。 可「请示」和「告密」的界限,往往就在一句话之间。她说「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王夫人听到的是「有人要勾引宝玉」;她说「里头姑娘们也大了」,王夫人听到的是「园子里不干净」。她未必想害晴雯,可她的每一句话,都在替王夫人递刀。
同一件事为什么不同人嘴里不一样?作者在玩什么?
最好的例子是金钏儿之死。王夫人对宝钗说:「原是前日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两下子,撵了下去。我只说气他几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宝钗顺着说:「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 贾环对贾政说的是另一个版本:「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袭人从茗烟那里听到的又是另一个版本:「为琪官儿和金钏儿姐姐的事。」 三个人,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符合说话人的立场:王夫人要减轻自己的罪,宝钗要安慰王夫人,贾环要陷害宝玉,茗烟要解释宝玉为什么挨打。作者不给你「客观真相」,他给你「每个人眼里的真相」。 这比全知叙述更真实: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到的也是不同人的不同版本。读者要做的,不是选一个「可信的」,是把几个版本拼起来,看见那个谁都不肯说全的真相。 这种「罗生门」写法,在晴雯之死、尤二姐之死上也有。晴雯被撵,王夫人说是「女儿痨」,王善保家的说是「狐狸精」,宝玉说是「遭人暗算」,袭人说是「太太知道了」。尤二姐吞金,凤姐说是「病死的」,贾琏说是「凤姐害的」,平儿说是「她自己想不开」。 作者从不给「官方结论」,他给的是「每个人的版本」。读者要做的,是把这些版本拼起来,看见那个「谁都不肯说全」的真相。这就是《红楼梦》的「现实主义」:不是「客观」,是「多主观」。这就是「多视角」:不是「没有真相」,是「真相不止一个」。
贾府的月钱到底怎么分?为什么一两银子能闹出那么多事?
第三十六回,凤姐和王夫人有一场很细的账:王夫人每月的月例是二十两;赵姨娘、周姨娘每人二两,赵姨娘因养着贾环,另有二两,共四两,外加四串钱;王夫人屋里有四个大丫头,每人每月一两,下剩的只有几百钱;宝玉屋里七个大丫头,每人每月一吊,八个小丫头每人五百。袭人后来从王夫人的分例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待遇等同姨娘。 这些数字不是闲笔。金钏儿死后,王夫人屋里空出一个「一两银子」的缺,几家仆人立刻来给凤姐送礼请安,平儿冷笑说:「他们家的女孩儿都必是太太屋里的丫头……如今金钏儿死了,必定他们要弄这一两银子的窝儿呢。」一条人命刚没,众人先抢那个月钱缺。 一两银子的分量,刘姥姥最清楚:二十两够庄家人过一年,一两就是半个月的活命钱。可在贾府,它只是大丫头一个月的「分例」,是体面、是身份、是能在下人面前抬起头的东西。 更麻烦的是,月钱还被人挪用。凤姐把月钱放出去生利,平儿提到「那项利银」,说明公账上的钱早被拿去周转。月钱是贾府经济的毛细血管:主仆等级、贪腐、人情、体面,全从这一两一吊里流出来。月钱还分「官中」和「体己」。官中是公账,体己是私房;王夫人的二十两是官中,贾母的箱底是体己,凤姐放贷的利钱是体己。同是一两银子,从官中出和从体己出,意义完全不同:前者是规矩,后者是人情。金钏儿那个缺为什么抢?因为它是官中的「铁饭碗」;凤姐为什么敢拖?因为她知道官中的钱可以先拿去生利。月钱不是工资,是贾府用银子写的一张等级表;表一乱,人心就乱。
书里的「姑娘」「奶奶」「姨娘」「丫头」到底怎么分?称谓里藏着什么等级?
《红楼梦》里的称谓,是一张身份地图。 「姑娘」指未出嫁的小姐:林姑娘、宝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它也用于尊称年轻的女性,比如刘姥姥叫凤姐「姑奶奶」,是乡下人对少奶奶的客气叫法。 「奶奶」指已婚的少奶奶:琏二奶奶(凤姐)、珍大奶奶(尤氏)、蓉大奶奶(秦可卿)。「奶奶」比「姑娘」高一辈,也比「姑娘」多一层「当家」的意思。 「姨娘」指妾室:赵姨娘、周姨娘。这个称呼最刺人:它是「半主半奴」的位置。赵姨娘生了探春、贾环,可她还是「姨娘」,连探春都不叫她「娘」,只叫「姨娘」。 「丫头」是奴婢。但丫鬟之间不叫「丫头」,她们互称「姐姐」:袭人姐姐、鸳鸯姐姐、紫鹃姐姐。主子叫丫鬟,多半直呼其名:袭人、晴雯、麝月。 称谓还会随场合变。平儿是「平姑娘」,也是「平儿」;袭人是「袭人」,也是「花大姐姐」;鸳鸯是「鸳鸯」,也是「鸳鸯姐姐」。同一个人,在不同人嘴里有不同的叫法,叫法里就有亲疏、有尊卑、有分寸。 所以贾府的秩序,不只写在家法里,也写在称呼里。谁被叫「姑娘」,谁被叫「奶奶」,谁只能被叫「姨娘」,一眼就看出来了。赵姨娘一辈子被叫「姨娘」,这不是称呼,是判决。称谓还会随关系变。黛玉初进府,是「林姑娘」;和宝玉熟了,是「妹妹」;宝玉恼了,是「林妹妹」;黛玉死了,是「林姑娘的灵柩」。同一个「姑娘」,亲疏不同。赵姨娘一辈子被叫「姨娘」,不是因为她姓赵,是因为她的位置就是「妾」。称谓不是叫法,是位置;位置一变,叫法就变。称谓最狠的地方,是它把人固定在位置上,连挣扎都像不懂规矩。
贾府的奴婢制度是怎样的?丫鬟可以被随便买卖吗?
贾府的奴婢,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家生子」,父母是贾府的奴才,生下来就是奴才,比如小红、柳五儿;一种是「外买的」,从外面买进来,比如袭人、晴雯(晴雯是赖大家买来,又孝敬给贾母的)。 丫鬟有月钱,有等级:大丫头、小丫头,月钱从一两、一吊到五百钱不等。她们可以被「放出去」配人,也可以被主子撵走、发卖。主子的权力很大:金钏儿被王夫人撵出去,投井死了;晴雯被撵出去,病死了;司棋被逐,撞墙自尽。 但奴婢不是没有自己的世界。她们有姐妹情:鸳鸯、平儿、袭人、紫鹃互相照应;她们有反抗:鸳鸯当着贾母的面拒婚,说「就是老太太逼着我,我一刀抹死了,也不能从命」;她们也有算计:小红攀高枝,坠儿偷东西。 作者写奴婢,不是写「背景」,是写「人」。他让丫鬟有名字、有脾气、有爱情、有冤屈。金钏儿、晴雯、鸳鸯、司棋的死,都是「奴婢也是人」的证明。贾府的制度可以把人当财产,但挡不住人有自己的心。家生子与外买,命运不同。家生子从小在府里,有父母、有网络,比如小红;外买的孤身一人,只能靠主子,比如袭人、晴雯。晴雯被撵,无家可归,只能死在表哥家;袭人被打发,还有母亲哥哥可投。同是丫鬟,有家和无家,就是两条命。贾府的奴婢制度,不只分等级,还分「有没有退路」。奴婢制度最残酷的,不是打骂,是让人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命不属于自己。晴雯无家,袭人有家;同是丫鬟,退路不同,命就不同。命不属于自己,才是真的贱。奴婢的命,是主子的家产。家产可以卖,人命也可以卖。
宝玉和袭人到底有没有「云雨」?为什么写得那么含糊?
第六回回目就叫「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后醒来,袭人给他换衣服,发现「冰冷粘湿的一片」,吓得缩回手,问「是怎么了」。宝玉红了脸,把梦里的事「细说与袭人听」;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遂强拉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的」,「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 事情是明确的: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写得含糊,是因为清代小说不能直写性;但「含糊」不等于「没有」,回目已经写明了。 争议在于「同意」。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所以半推半就;但宝玉是主子,她是奴才,主奴之间谈不上真正平等的「同意」。她后来对王夫人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也说明她一直把自己放在「奴才」的位置上。 这段还定了袭人的「屋里人」身份,为她后来的「告密」争议埋线。她不是「勾引宝玉」的坏女人,也不是「纯洁无瑕」的圣女;她是一个在制度里求生存的丫鬟,做了她能做的选择。曹雪芹写这段,不评判,只呈现。这段最容易被读成「袭人勾引宝玉」,其实反过来更准:是宝玉「强拉」袭人,袭人「自知贾母曾将他给了宝玉,也无可推托」。她是被安排的,不是主动的。可她又「掩面伏身而笑」,说明她并不完全抗拒。主奴之间,没有平等的「愿意」;她的「半推半就」,是她在制度里唯一能做的选择。曹雪芹写这段,不是写「淫」,是写「身不由己」。所以这段不是「色情」,是「权力」:谁可以拉谁,谁只能「无可推托」。所以这段写的是权力,不是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