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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中书
朝廷 · 第 12 回登场
结局回目 | 第 67 回
大名府梁中书为岳父蔡京备下十万贯金珠宝贝做生辰纲,派杨志押送。杨志知道路上不太平,要求把礼物装成担子、扮作客商、不走大路、不许歇息,梁中书都答应了,却塞进一个老都管和两个虞候。一路天热,军汉挑担辛苦,老都管又摆架子,杨志只会打骂,队伍人心离散。到了黄泥冈,晁盖七人扮作贩枣客人,白胜挑酒上冈,军汉口渴买酒,杨志拦不住,喝下蒙汗药酒,十万贯生辰纲被劫。 若只问「谁失了纲」,答案当然是杨志。他是押送官,货在他手上丢的,他自己也认:「如今闪得俺有家难奔,有国难投。」他甚至想跳崖自尽。可若问「谁该负责任」,梁中书至少分一半。生辰纲是「不义之财」,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本来就没有正当性;梁中书派杨志押送,却不给他真正的人事权,老都管是蔡夫人的人,虞候是梁中书的人,杨志一个配军出身的提辖,管不动他们。 晁盖、吴用这一边当然也有责任,但那是「劫」的责任,不是「失」的责任。吴用的计并不算天衣无缝:蒙汗药下在酒里,靠的是天热、靠的是军汉口渴、靠的是杨志与老都管的矛盾。如果杨志能压住队伍,不买那桶酒,计策就落空。所以黄泥冈上真正决定成败的,不是药,是人心——杨志不得人心,梁中书的人也不服他。 杨志的悲剧在于他太想靠这一趟差事翻身。他是杨家将后人,失陷花石纲丢了官,卖刀杀了牛二,刺配大名府,梁中书提拔他做提辖,他把生辰纲当成重回体制的唯一机会。结果越小心越孤立,越打骂越没人听。失陷之后他不上梁山,先去落草二龙山;梁山后来收他,收的是一个已经被体制抛弃两次的人。责任在谁?在梁中书的不义,在杨志的孤立,也在那个把「差事」看得比「人」重的规矩。
生辰纲是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岳父蔡京的生日礼物,价值十万贯金珠宝贝。宋代一贯通常折一千文,十万贯就是一万万文。这个数字在书里不是随口写的:梁中书对杨志说,去年送的生辰纲被人劫了,今年要送十万贯,须得一个得力的人押送。十万贯是「去年被劫」之后再加码的数字,说明梁中书搜刮之重。 十万贯能买什么?书里没有直接换算,但可以比。武松在阳谷县做都头,一个月的俸禄不过几两银子;郓哥帮武大捉奸,得了五两银子就欢天喜地;鲁达给金翠莲父女盘缠,凑了十五两银子;宋江给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就认定他是好人。十万贯若按一两银子折一贯左右粗算,是十万两的量级,够一个中等人家过几辈子。 这笔钱对梁山的意义,是「第一桶金」。晁盖七人劫了生辰纲,事发后上梁山,这笔钱成了梁山的起家资本。王伦时代的梁山,靠打劫过路客商;晁盖上山后,梁山才有能力养更多的人马、打更大的仗。所以生辰纲不只是一次抢劫,是梁山从「小寨」变成「大寨」的经济基础。 最值得留意的是这笔钱的来源。梁中书是蔡京的女婿,大名府知府,十万贯是他搜刮的民脂民膏;他送生辰纲,是为了保住官位、讨好岳父。晁盖劫生辰纲,名义上是「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可梁山后来打祝家庄、打大名府、抢州府粮仓,用的也是同一套逻辑:把「不义之财」变成「山寨之财」。这笔钱的正义性,从黄泥冈开始就没有真正说清过。 十万贯的数字,也解释了梁中书为什么怕。去年被劫过一次,今年再加码,说明这笔钱不是小数;梁中书派杨志,是因为他再也丢不起第二次。
杨志是杨家将后人,做到殿司制使,替朝廷押运花石纲。花石纲是宋徽宗为修艮岳,从东南各地搜罗奇花异石,经运河运往东京的船队;十船为一纲,故名「花石纲」。杨志押运的一纲在黄河里翻了船,花石失陷,他因此丢了官,遇赦后回东京打点,想官复原职,却被高俅一笔批倒,赶出殿帅府。 为什么翻一次船就丢官?第一,花石纲是皇帝的私产,不是普通官物。失了花石,等于失了圣意,责任比失军粮还重。第二,杨志没有背景。他是杨家将之后,可到他那代已经没落;朝中没有人为他说话,高俅一句「你是个犯罪的人,如何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就把路堵死。第三,制度本身不留余地。宋代押运官物失陷,例有重罚;遇赦只能免罪,不能复职。 丢官之后,杨志穷到卖祖传宝刀。牛二在街上寻衅,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杨志一怒杀了他,刺配大名府。梁中书看他武艺好,提拔他做提辖,派他押送生辰纲——这是杨志第二次押运,也是第二次失陷。第一次失了花石纲,第二次失了生辰纲,两次都是「押运官物」,两次都遇到「意外」。 所以杨志的悲剧,不只是一次翻船。花石纲让他丢了官,生辰纲让他丢了前途;两次失陷之间,他卖刀、杀人、刺配、被提拔,始终想回到体制里。可体制给他的,是一条越走越窄的路:先夺他的官,再夺他的差,最后把他逼上二龙山。梁山收杨志,收的是一个被「押运」毁掉两次的人。 花石纲在书里只出现一次,却是杨志一生的起点。没有花石纲,他不会丢官;不丢官,他不会卖刀;不卖刀,他不会杀人;不杀人,他不会刺配;不刺配,他不会押生辰纲。一条线,从翻船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