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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
朝廷 · 第 63 回登场
结局回目 | 第 120 回
宋江刺配江州,在浔阳楼自斟自饮,酒后题了一词一诗。词是《西江月》:「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诗后四句是「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通判黄文炳到楼上喝酒看见,抄了下来,认定是反诗,向蔡九知府告发。宋江装疯,被黄文炳用「疯人不会写这样的诗」点破,下死囚牢。 诗本身反不反?「凌云志」可以解成功名之志,「报冤仇」可以解成个人恩怨;但「血染浔阳江口」「敢笑黄巢不丈夫」两句,把个人怨气接到了黄巢身上。黄巢是唐末造反称帝的人,宋代士人不会不知道这个典故。再加上宋江是配军,有前科,诗的传播地点是公共酒楼,题在粉壁上,等于公开发表。文字狱的逻辑不需要作者真有反心,只需要读者能读出反意。 黄文炳的角色也值得一说。他不是官府的正职,是一个「通判」闲官,靠告发别人求升迁。他读诗时先问「这诗是谁写的」,再抄、再报,每一步都在把一首酒后牢骚变成一桩政治案件。书里把他的精明写得很细:宋江装疯,他一句「你明明是昨日写反诗,今日如何诈疯」就拆穿了。没有黄文炳,这首诗大概率只是一首失意者的牢骚;有了他,它就成了宋江上梁山的直接推手。 所以宋江的「反」是被读出来的,也是被逼出来的。他题诗时想的可能只是「我宋江也有本事,怎么落到这一步」;黄文炳读出的却是「此人要造反」。官府要的不是事实,是解释权。等到梁山劫法场把他救出去,宋江就再也没有机会证明自己只是发牢骚了——他已经被那首诗、被那个告发者、被那场审判,推到了梁山泊。
第七十五回,朝廷第一次正式招安。蔡京举荐陈宗善做招安使,高俅派张干办、李虞候随行监视。陈太尉带着十瓶御酒和诏书到梁山,诏书里的条件很苛刻,大意是「赦免尔等,须要拆毁山寨、交出宋江」;张干办、李虞候一路作威作福,先得罪了梁山接人的头领。阮小七撑船接御酒,故意把船弄翻,御酒落水,换成村酿;到了忠义堂,李逵又从梁上跳下来,扯碎诏书,骂钦差。招安就此作罢。 谈崩是必然的。第一,诏书没有诚意:只赦「胁从」,要拿宋江一人,等于让梁山自己交出首领。第二,使者没有分寸:陈宗善软弱,张干办、李虞候傲慢,一个压不住场面,一个专门点火。第三,梁山内部没有共识:宋江、吴用想招安,李逵、阮小七、刘唐这些人不想,御酒被换、诏书被扯,都是内部主战派在破坏。 宋江在这一回里很尴尬。他是真心想招安,却管不住自己的兄弟;他让阮小七去接御酒,本意是给水军头领一个体面,结果阮小七把御酒倒了。他责备李逵,也只是「你这厮怎敢如此」,没有重罚。吴用更冷静,他早就说过「朝廷诏书,必是哄俺」,对招安并不热心。梁山对招安的态度,从一开始就是分裂的。 所以第一次招安不是「意外失败」,是各方都在试探。朝廷想用一纸诏书拆散梁山,梁山想用一次受招安抬高身价,主战派想用一次闹场把路堵死。三方都不肯先让步,御酒和诏书只是表面文章。此后童贯、高俅两次征剿都被打败,朝廷才肯换一个真正带诚意的宿元景来——第二次招安的门,是梁山用刀打开的。 诏书被扯碎的那一刻,陈宗善捡起碎片的手是抖的。他回京复命,只说「梁山贼寇扯诏毁谤」,蔡京大怒,主战派得了势。一次本可以谈的招安,就这样被双方一起推到了战场上;而梁山也因此多死了许多人,才等来第二次诏书。
关胜是汉末关羽的嫡派子孙,在浦东做巡检,官小位低。梁山打大名府,蔡京采纳宣赞的建议,把关胜调来征剿。关胜初战便用「围魏救赵」直取梁山泊,逼得宋江回师。吴用看出关胜是劲敌,定计让呼延灼诈降:呼延灼原是朝廷将官,关胜信得过他;呼延灼说愿意做内应,引关胜夜袭宋江大营,关胜轻骑深入,被伏兵活捉。 关胜被押上梁山,宋江亲解其缚,扶他上坐,口称「将军乃忠义之后,何故屈身于贼」。关胜见宋江如此礼遇,又见梁山人马雄壮,便归顺了。这一段与关羽降曹的写法明显对应:关胜是「关公之后」,宋江待他如曹操待关羽,关胜也像关羽一样「降汉不降曹」——只是书里没有给他一个「身在梁山心在朝廷」的明确说法。 关胜为什么降?第一,他官小,巡检出身,朝廷没有真正重用他;第二,宋江给的是「义」的台阶,不是「降贼」的羞辱;第三,他看得出梁山不是寻常草寇。可关胜的「忠义之后」身份,与投降这件事本身有矛盾:关羽降曹是权宜,关胜降梁山却从此做了梁山第五把交椅,还替梁山打朝廷、打辽国、打方腊。 最耐人寻味的是结局。招安后关胜做了大名府总管兵马,一日操练回来,大醉失脚落马,得病身亡。他没有死在战场上,也没有被奸臣害死,是醉后坠马。一个以「关公之后」立身的人,最后死于失足,多少有些反讽。梁山需要他的血统来装点「忠义」,他自己却始终没能活成关公。 关胜的「忠义之后」是梁山的一面旗。宋江要的是这面旗,关胜要的是「不降贼」的说法;两边各取所需。可旗子挂久了,关胜也就成了梁山的人,后来打辽、打方腊,他杀的都是朝廷的敌人,也就没人再提「降贼」二字。
第一百二十回,宋江被御酒毒死,李逵陪死,吴用、花荣在蓼儿洼自缢。徽宗梦游梁山泊,见宋江等诉冤,醒来命查,才知道宋江已死;于是敕封宋江为「忠烈义济灵应侯」,在梁山泊起盖庙宇,御笔亲书「靖忠之庙」。小说最后一句诗是「天罡尽已归天界,地煞还应入地中。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 表面看,这是颂扬:忠义之人死后成神,香火不绝。可把前面的情节连起来,颂扬就变成了反讽。宋江的「忠」换来的是慢药,李逵的「义」换来的是陪葬,吴用、花荣的「智」与「勇」换来的是自缢。真正下毒的是蔡京、高俅、杨戬,他们没有一个受到惩罚;徽宗直到做梦才知道真相,知道了也只是立庙。庙是给死人的,活人照旧。 更冷的是宋江自己的选择。他临死前把李逵叫来,理由还是「忠义之名」;他死后魂聚蓼儿洼,念念不忘的还是「忠义」。这本书的结尾,不是朝廷承认了梁山,是梁山用所有人的命,替「忠义」两个字做了注脚。注脚做完,庙立起来,故事就可以结束了。 所以「颂扬还是反讽」取决于读者站在哪里。站在朝廷的立场,这是一个「忠臣蒙冤、最终昭雪」的故事;站在梁山的立场,这是一个「招安即死路」的故事。作者把两种读法都留在文本里:庙是朝廷立的,诗是作者写的,毒酒是奸臣下的。三种声音叠在一起,谁也不能完全压住谁。这正是《水浒传》结尾的复杂之处,也是它比一般英雄传奇更耐读的地方。 若把结尾和第一回对读,反讽更明显。第一回放走一百单八个魔君,第一百二十回把他们封成神;魔君变正神,中间是一百二十回的忠义。朝廷立的庙,供的是它自己毒死的人;香火越旺,越像在提醒后来者:忠义的下场就是这样。
生辰纲是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岳父蔡京的生日礼物,价值十万贯金珠宝贝。宋代一贯通常折一千文,十万贯就是一万万文。这个数字在书里不是随口写的:梁中书对杨志说,去年送的生辰纲被人劫了,今年要送十万贯,须得一个得力的人押送。十万贯是「去年被劫」之后再加码的数字,说明梁中书搜刮之重。 十万贯能买什么?书里没有直接换算,但可以比。武松在阳谷县做都头,一个月的俸禄不过几两银子;郓哥帮武大捉奸,得了五两银子就欢天喜地;鲁达给金翠莲父女盘缠,凑了十五两银子;宋江给李逵十两银子,李逵就认定他是好人。十万贯若按一两银子折一贯左右粗算,是十万两的量级,够一个中等人家过几辈子。 这笔钱对梁山的意义,是「第一桶金」。晁盖七人劫了生辰纲,事发后上梁山,这笔钱成了梁山的起家资本。王伦时代的梁山,靠打劫过路客商;晁盖上山后,梁山才有能力养更多的人马、打更大的仗。所以生辰纲不只是一次抢劫,是梁山从「小寨」变成「大寨」的经济基础。 最值得留意的是这笔钱的来源。梁中书是蔡京的女婿,大名府知府,十万贯是他搜刮的民脂民膏;他送生辰纲,是为了保住官位、讨好岳父。晁盖劫生辰纲,名义上是「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可梁山后来打祝家庄、打大名府、抢州府粮仓,用的也是同一套逻辑:把「不义之财」变成「山寨之财」。这笔钱的正义性,从黄泥冈开始就没有真正说清过。 十万贯的数字,也解释了梁中书为什么怕。去年被劫过一次,今年再加码,说明这笔钱不是小数;梁中书派杨志,是因为他再也丢不起第二次。
《水浒传》里常出现「善恶有报」的话。第一回洪太尉放走妖魔,诗里说「人间善恶皆招报,天眼何时不大开」;第七十一回石碣,又说「忠义双全」;第一百二十回,宋江等人封神立庙,诗里说「千古为神皆庙食」。从字面看,这是一部相信因果的书。 可实际情节常常不按因果走。高俅害林冲、害王进、害梁山,最后没有被惩罚;蔡京、童贯、杨戬设计毒死宋江、卢俊义,也没有被惩罚;宋江一生讲忠义,最后喝毒酒;李逵一生忠于宋江,最后陪死;鲁智深杀人放火,反而坐化成正果。善没有善报,恶没有恶报,杀人放火的成了佛,吃斋念佛的未必有好下场。 为什么?第一,这本书的「天」不是佛教的因果天,是道教的星宿天。星宿下凡,该聚该散,早有定数;定数不管善恶,只管「归位」。第二,这本书的「报应」常常落在死后,不落在生前。宋江活着受罪,死后封神;高俅活着享福,死后书里不写。死后的报应,对活人没有约束力。第三,作者要写的是「官逼民反」的现实,不是「善有善报」的童话。现实里,恶人常常活得比好人久。 所以书里的因果,是一种「延迟的、不完整的」因果。它给读者一个希望:善恶终有报;又让读者看见:报应常常来得太晚,或者根本不来。鲁智深的「正果」是个人解脱,不是社会正义;宋江的「封神」是朝廷的补偿,不是因果的清算。真正的因果,书里没有写完,留给读者自己去想。 书里最像「报应」的一笔,是宋江的魂聚蓼儿洼。可那不是报应,是补偿:活着没能聚,死了才聚。善恶的账,最后是读者替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