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水浒 › 人物 › 孙二娘
孙二娘
地煞七十二员 · 第 27 回登场
别名 母夜叉
上山 | 随队随主 | 三山聚义打青州 众虎同心归水泊 | 张青之妻,同上梁山
结局 | 阵亡 | 卢俊义大战昱岭关 宋公明智取清溪洞
底本 | 座次星名绰号:第七十一回石碣原文;上山:底本正文逐回(上山回与事由均可回原文复核);结局:第119回宋江上表「谨录存殁人数」+ 第120回收尾
结局回目 | 第 118 回
《水浒传》里的女性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淫妇」:潘金莲毒杀武大郎,阎婆惜要挟宋江,潘巧云与裴如海通奸,贾氏与李固勾搭。她们的结局都是被杀,杀她们的人是丈夫、情人或梁山好汉。第二类是「好汉」:孙二娘开黑店卖人肉,顾大嫂劫牢,扈三娘使双刀;她们能打、能杀,却大多被去女性化,绰号是「母夜叉」「母大虫」「一丈青」。第三类是「工具」:扈三娘被嫁给王英,程小姐被董平夺走,金翠莲被郑屠强占,王婆替西门庆牵线。 这种写法首先来自话本的男性视角。梁山是一个男性共同体,女性在其中要么是「祸」,要么是「兄弟」,要么是「战利品」。作者很少写女性的内心:潘金莲为什么嫁给武大,书里只写她「不满意」;扈三娘全家被杀后怎么想,书里一句不写;程小姐愿不愿意嫁董平,书里也不问。她们的沉默,是文本结构的一部分。 其次来自「义」的逻辑。梁山的「义」讲的是兄弟之间的横向关系,女性要进入这个关系,必须先变成「兄弟」——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都是这样。可即便成了兄弟,她们的位置也低于男性:扈三娘排第五十九,在王英之后;孙二娘排第一百零三,在张青之后。 所以问题不只是「作者轻视女性」,而是这部书的价值观本身以男性兄弟情为核心。女性要么被写成破坏兄弟关系的威胁(淫妇),要么被写成可以被分配的物件(工具),要么被写成「像男人一样」的好汉。三种写法都绕不开同一个前提:这本书的世界,是男人的世界。 也有例外。金翠莲、林冲娘子、李师师,是书里少有的「被同情」的女性。金翠莲被郑屠强占,林娘子被高衙内调戏,李师师在招安里帮了梁山。可她们的结局也不由自己:金翠莲靠鲁达救,林娘子自缢,李师师继续做名妓。同情不等于自主。
蒙汗药在《水浒传》里出现多次,最著名的是两个场景:黄泥冈智取生辰纲,白胜挑酒上冈,酒里下了蒙汗药,杨志一行喝下后被麻倒;孟州道十字坡,孙二娘开黑店,用蒙汗药麻翻客商,做人肉包子。两处的用法一样:药下在酒里,趁人渴、趁人馋,麻倒之后取财物或取性命。 书里没有给固定配方。只写「蒙汗药」三个字,不写用什么草、什么量。这是说书人的惯例:药名要具体,配方不能具体,否则成了教人作恶。可书里给了「解药」:第二十七回张青说,鲁智深路过十字坡,被孙二娘麻倒,正要开剥,张青回来见禅杖非俗,慌忙用解药救起,结拜为兄。有药就有解药,这套设定才完整。 十字坡还有一条「三不害」的规矩。张青对孙二娘说,有三等人不可坏:云游僧道、行院妓女、流配犯人。鲁智深是僧人,武松是配军,都在这「不害」之列,所以孙二娘虽然下了药,张青回来后还是救了。这条规矩让十字坡不只是一个黑店,也是一个有江湖伦理的黑店。 蒙汗药在书里的作用,不只是「麻倒人」。它代表一种不对称的打法:不用刀枪,不用武艺,只靠一杯酒,就能放倒一个比你强的人。黄泥冈上,杨志的武艺远胜白胜,可他被药酒放倒;十字坡上,鲁智深的禅杖能打,可他先喝了酒。蒙汗药让「强」和「弱」的位置颠倒,也让梁山的「智取」有了具体的道具。 书里没有写药的配方,却写了药的后果:被麻倒的人,醒来时财物已空,或者已经被剥在案板上。蒙汗药是《水浒》里最安静的一种暴力,不用喊杀,只要一杯酒。药与解药,构成一对江湖规则:下药的人有分寸,被药的人才有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