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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贯
朝廷 · 第 73 回登场
结局回目 | 第 120 回
第八十二回宿元景赍诏招安,梁山全伙下山,一百单八人「尽入官军」。可招安之后,梁山军并不是归宋江随意调遣。朝廷给的名义是「奉诏破辽」「奉诏讨田虎」「奉诏讨王庆」「奉诏讨方腊」,每一次出兵都要有诏书;宋江的身份是「先锋」,卢俊义是「副先锋」,上面还有招讨使、经略相公、枢密院。 节制关系大致分三层。第一层是皇帝与朝臣:徽宗下诏,蔡京、童贯、高俅掌枢密院,决定发兵、粮饷、赏罚。第二层是主帅:征辽时归宿元景一系的招讨使节制,征方腊时归张叔夜、刘光世等节制;宋江只是前锋,不是主帅。第三层是梁山内部:宋江以「哥哥」的身份管一百八人,可这个身份在官军编制里没有正式名分。 这套安排埋了两个问题。第一,粮饷受制于人。第八十三回陈桥驿,朝廷犒赏被克扣,小卒怒杀厢官,宋江挥泪斩小卒——这就是「归谁管」的直接后果。第二,功劳受制于人。梁山军打赢了,功劳要经枢密院、经童贯高俅的手;他们不打,功劳就归别人;他们打了,又怕梁山坐大。 所以招安之后的梁山军,是一支「有编制、无根基」的军队。它听朝廷的,朝廷不信任它;它听宋江的,宋江没有正式名分;它替朝廷打仗,朝廷克扣它的粮饷。征方腊十损七八,不只是方腊能打,也是这套编制让梁山军没有补充、没有退路。招安给了他们一个名分,没给他们一个后方。 招安后的第一次出征是征辽,梁山军打得很顺,几乎没有折损;这不是因为辽国弱,是因为朝廷还需要他们。等到方腊打完,梁山的利用价值没了,朝廷的态度就变了。
《水浒传》里常出现「善恶有报」的话。第一回洪太尉放走妖魔,诗里说「人间善恶皆招报,天眼何时不大开」;第七十一回石碣,又说「忠义双全」;第一百二十回,宋江等人封神立庙,诗里说「千古为神皆庙食」。从字面看,这是一部相信因果的书。 可实际情节常常不按因果走。高俅害林冲、害王进、害梁山,最后没有被惩罚;蔡京、童贯、杨戬设计毒死宋江、卢俊义,也没有被惩罚;宋江一生讲忠义,最后喝毒酒;李逵一生忠于宋江,最后陪死;鲁智深杀人放火,反而坐化成正果。善没有善报,恶没有恶报,杀人放火的成了佛,吃斋念佛的未必有好下场。 为什么?第一,这本书的「天」不是佛教的因果天,是道教的星宿天。星宿下凡,该聚该散,早有定数;定数不管善恶,只管「归位」。第二,这本书的「报应」常常落在死后,不落在生前。宋江活着受罪,死后封神;高俅活着享福,死后书里不写。死后的报应,对活人没有约束力。第三,作者要写的是「官逼民反」的现实,不是「善有善报」的童话。现实里,恶人常常活得比好人久。 所以书里的因果,是一种「延迟的、不完整的」因果。它给读者一个希望:善恶终有报;又让读者看见:报应常常来得太晚,或者根本不来。鲁智深的「正果」是个人解脱,不是社会正义;宋江的「封神」是朝廷的补偿,不是因果的清算。真正的因果,书里没有写完,留给读者自己去想。 书里最像「报应」的一笔,是宋江的魂聚蓼儿洼。可那不是报应,是补偿:活着没能聚,死了才聚。善恶的账,最后是读者替它算的。